1996年的7月,昆山青洋港“金三角”。
天还没黑透,银星歌舞厅的霓虹灯就亮了起来。
红红绿绿的一片光,罩在门口的水泥地上,把经过的人都染成半张花脸。
大门是敞着的,里头往外传出邓丽君的歌,《甜蜜蜜》放完了,接着是《小城故事》。
一首接着一首,顺着傍晚的风钻进过往行人的耳朵里。
17岁少年马超蹲在利民快餐门口的水泥台阶上,手里攥着三块七毛钱,攥得手心都冒了汗。
这钱是姑姑马春霞给的,让他留着买早饭吃。
三块七毛,够他吃四天的板面了。
相较来说,板面是最为便宜的面。
银星歌舞厅的大厅门票是八块,他手上这点钱,连门都进不去。
可是他今晚不是来唱歌的,他没那个雅兴。
马超是半个多月前从河南老家来到昆山的。
奶奶张玉娇快七十的人了,得了白内障,眼睛越来越不好,再不治的话,可能就会瞎了。
奶奶没什么本事,就会一个绝活,会搞一手卤毛鸡蛋,也是这个绝活把他从小拉扯到十七岁。
临走时,奶奶把攒的两百块钱缝进他裤腰里,叮嘱他到了昆山一定听姑姑的话,好好打工赚钱,别学他那废物的爹。
他爹叫马有才,马超想起来都觉得难受,真不想提他。
姑姑马春霞,很早就从农村出来了,后来混到了昆山。
现在住在盆渎村,一间简陋的平房住着一家三口。
姑父叫巩仁义,腿有些残疾,就在老朝阳桥头修鞋,人特别的实在。
马超来了以后,姑姑一家特意匀出半间屋,做马超的卧室。
姑姑在附近一家厂里上班,早出晚归的。
马超白天就帮姑父看看摊,晚上闲了出来转转。
别人当他年轻闲不住,出来闲逛。
只有他自己心里清楚,他可不是闲逛,他是在找机会。
老朝阳桥头的露天集市,早市与黄昏市都摆满了各种摊。
他天天出来蹲在桥头看,一看就是一下午,他知道这地方,缺少一个卖毛鸡蛋的。
如果卖五香毛鸡蛋,一块钱卖三个,那还是有赚钱的机会。
年少的时候,他别的没学会,就学会了奶奶的手艺。
有手艺就不会饿死,这是奶奶常说的话。
看来,自己这辈子,还真要靠这个起家。
这话听着玄,可马超还是心里有数。
他也总觉得眼前这年头有些怪怪的,明明是头一回来昆山,可这条街他熟得像住了二三十年一样。
哪家面馆几点收摊,哪个路口几点有在人拉活,化肥厂几点下班,桥头是几点最热闹,他是一清二楚,比在这里住了一辈子的人还要清楚。
他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,只觉得这是老天爷特意赏赐他的。
赏他一条回头的路。
天快黑的时候,一辆黑色桑塔纳从朝阳路上拐了过来,稳稳当当就停在银星歌舞厅门口。
这条街上桑塔纳并不多见,车漆锃锃亮亮的,大家看着就跟个稀罕物件似的。
司机下车就跑着绕到后门,将门拉开,从车上就下来一个中年男人,穿着打扮真是讲究。
白衬衫,黑西裤,皮鞋还擦得锃亮,几乎都能当镜子用,这中年人脸有点红,一看就是刚喝过酒的。
男人站在车边,用一口软绵绵的南方腔交代司机:“明天一早,陪我去开发区看地,我跟沪思电子约的九点,你可别忘了。”
司机点头哈腰道:“好的,林总。”
“林总。”
马超在心里把这两个字记了下来。
交代完,男人就进了银星歌舞厅。
这舞厅是“金三角”最高档的,听说小包四十块一小时,点歌两块钱一首。
能在这儿消费的,不是厂里的头头脑脑,就是做大买卖的老板。
林总自然是大老板。
他一进门,门口好几个姑娘的眼睛都亮了,向他围过来。
马超蹲在远处看着这一幕。
他把三块七毛钱掏出来,一张一张数了一遍,再抬眼看向斜对面那张台球桌。
有三个小混混,从下午开始就在那儿捣台球。
剃着板寸的瘦高个,穿花衬衫的小胖子,还有个一直闷头抽烟的大黑脸。
三个人围着台球桌,球技差的一逼,一桌球打得稀烂,他们的眼睛时不时就往歌舞厅门口瞟。
马超认得那个瘦高个儿。
倒也不是认识,是“知道”他。
“金三角”这一片出了名的混混,专干这种盯人下手的买卖。
他是下午在阿兴面馆门口听人提了一嘴:“听说今晚银星来了个湾湾老板,要在开发区办电子厂,很是有钱,沪思电子那边都请他。”
马超当时就上了心。
他就蹲在利民快餐门口,从下午蹲到天黑,等的就是看这出戏。
一直到夜里八点半,林总才从歌舞厅里出来了。
看来,他喝得不少,脚步都发飘,衬衫下摆都从裤腰里滑出来一截。
司机立马迎上去要扶,他却摆摆手:“没事没事,今晚非常尽兴,明天继续……”
他话还没说完,那瘦高个儿就已经堵到了他面前。
“林老板,”瘦高个儿咧嘴一笑,露出一嘴的黄牙,“借两个钱花花呗。”
林总脚步一顿,脸色就变了:“你什么人?想干什么?”
“干什么?”胖子从侧面绕过来,堵着他的退路,“看你是个有钱人,想跟你交个朋友。”
林总下意识往后退,后背抵上歌舞厅的墙,声音有些慌:“你们别乱来,我可喊人了啊……”
“喊呗。”瘦高个儿伸手就去拽他的胳膊,“你喊一个试试,看这条街上谁能管你。”
舞厅门口很快就围了一圈人。
有端盒饭的工人,挎篮子的妇女,还有下班的厂妹,一个个都伸着脖子看热闹,当然也没人上前劝。
普通人都不敢惹小混混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有人小声说“报警吧”,旁边的人赶紧扯他的袖子:“报啥警,等联防队过来黄花菜都凉了,再说这帮人手里可有刀。”
林总到底是个生意人,很快就扛不住这阵势。
而他的司机也很弱,吓得都不敢说话。
他的包被瘦高个儿一把拽住,林总死死抓着不放,人被拖着往墙角退,皮鞋尖在水泥地上都蹭出刺耳的响声。
“求求你们,”林总的声音已经带了哭腔,“包里的钱你们可以拿去,但是合同要还给我,那合同可不能丢啊。”
胖子绕到他后面,一胳膊卡住他的脖子,把他按在墙上:“妈的,老实点!”
啪一下。
林总的眼镜就掉在地上,镜片碎了一片。
马超站在人群的最外面,看得清清楚楚的。
这种场面他是没少见。
可今晚,他不是来看热闹的。
他是来找机会的,这个机会就在眼前。
马超站起来,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土,把三块七毛钱重新揣进兜里,不紧不慢地拨开人群,走到人群的最前面。
“这位大哥,”他缓缓开口,声音不算大,但门口的人全都听见了。
“求财不求命。人家老板都说了,包里的钱你们拿走,合同给人留下,已经够可以了,何苦把事情做绝?”
瘦高个儿拎着包正要走开,听见这话,慢慢转脸过来。
他眯起眼,把马超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,眼前的少年也就十六七岁,人长得很瘦。
身上穿着灰扑扑的旧汗衫,裤腿还卷着,鞋上还沾着泥。
一看就知道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孩子。
瘦高个儿就乐了:“我操,哪来的龟孙,滚一边去。”
马超没有动。
身后,胖子和大黑脸已经围了上来。
人群里有人就开始替马超捏把汗:“这小孩要完蛋了。”